立委提案高溫列災害性天氣 交通部:11月預告草案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3日電)因應極端氣候,立委提案修氣象法,將高溫列為災害性天氣。氣象署長呂國臣今天表示,放不放假的問題,各行各業調適不太一樣,會提供更精密資料,讓外界作為高溫調適參考。交通部次長林國顯說,高溫入氣象法是第一步;各方意見還很多,11月會預告草案。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邀林國顯、呂國臣等人列席,審查氣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蔡其昌等人提案,因氣候變遷影響,極端氣候現象加劇,各國氣溫屢創新高,造成民眾健康、勞動條件、公共衛生、農漁業災害、能源調度的威脅,修法新增「高溫」為災害性天氣。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之前提過高溫假,也有立委認為應發布高溫特報,他詢問氣象署修法進度。呂國臣說,目前草案已經報到交通部,還有稍微文字調整。
林國顯表示,氣象署修完後大概11月會預告草案,預告後會歸納各單位意見,由氣象署整理完再報法制處,各方意見還滿多,尤其是各專業團體。洪孟楷追問政府對高溫假態度。林國顯說,「我們贊成這個方向」。
林國顯說,所謂高溫假是根據溫度判斷不同燈號,各地要有什麼作為,還得由人事單位、政府部門統一考量。把高溫入到氣象法的災害性天氣是第一步,相關單位就有法源做調適。
林國顯表示,高溫跟颱風會整天下雨不同,只是中午會比較熱,對各行各業影響也不大一樣。有法源之後會跟相關災防單位研擬如何發布,後面的配套措施每個單位執行都不太一樣。
民進黨立委徐富癸質詢也問,高溫會造成中暑、熱衰竭,人力銀行調查有高達5成勞工贊成放高溫假,但明年放假天數高達120天,資方恐會反彈,政府對高溫假有何規劃。
呂國臣說,高溫對人體有危害,把高溫放到災害性天氣範疇內,是這次氣象法修法重點之一。氣象署會提供高溫變化趨勢,36度會發黃色、37度橙色、38度紅色燈號,讓外界知道天氣變化。至於放不放假,各行各業調適都不太一樣。
呂國臣表示,在氣象署發布訊息後,像是農民、勞工、學生等,在不同場域如何調適都不一樣,會提供更精密的資料,並發布逐時溫度預報,讓外界作為高溫調適的參考。(編輯:萬淑彰)1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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