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提助理費報告 法制局長:簡報對象是地方議長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9日電)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出國會助理費除罪化修法,草案說明遭質疑與立法院法制局報告雷同。法制局長郭明政今天表示,今年3月地方議會議長拜會立法院長韓國瑜談助理費,韓國瑜則請法制局針對議長所提問題做專題報告,並請他擔任簡報人。
陳玉珍提出國會助理費除罪化修法,引發討論。立法院經費稽核委員會今天開會,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在會中提出臨時動議,她表示,對於陳玉珍提案的助理費修法,民進黨立委感到非常擔心。而陳玉珍的提案說明竟跟法制局日前所提的專題報告內容8成相似,希望與會的立法院相關單位可以報告,若法案三讀通過後會發生什麼樣影響。
列席的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表示,立委都有提案權,立委怎麼規範,行政幕僚就是配合處理。
陳培瑜指出,經費稽核委員會可以要求法制局做助理費的相關研究,現在為何她不能在會中提出對於助理費修法的疑義。
周萬來表示,當時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希望了解助理費議題,由法制局進行研議並提出評估報告,每位立委都有。據他了解,法制局的職掌就是對於法案的評估跟研議,法制局沒有權力決定任何一件事情。
陳培瑜指出,所以她要求法制局做成相關法案的研究報告,假設助理費修法三讀通過後會發生什麼樣的狀況,因為法制局本來就會針對很多的法案給出建議,她個人對於相關法案的研究,也希望法制局提出一份相關的研究報告,希望周萬來同意。
周萬來表示,過去法制局曾針對個別立委的提案進行評估,結果就發生很大的爭議,所以之後法制局就不對立委的提案做評估報告。至於將來助理費要如何處理,立法院的行政單位只能在修法通過後,再配合進行研議。
列席的立法院法制局長郭明政指出,法制局的報告不是因為經費稽核委員會的提案去做,而是今年3月份,因為地方議會議長拜會立法院長韓國瑜談助理費議題,韓國瑜因為要接待,就請法制局針對各縣市議長所提的問題做專題報告,而他身為簡報人,當然要在報告上具名,且在拜會當天做完簡報後,他還將報告函送給縣市議會。(編輯:林興盟)1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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