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蔡玉真涉誣指張淑娟緋聞 二審9/29宣判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4日電)周玉蔻、蔡玉真涉誣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為蔣孝嚴緋聞女主角,一審各判刑1年6月。二審今天辯論終結,張淑娟控訴兩人「拿麥克風殺人」,請求從重量刑,全案定9月29日宣判。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為釐清周玉蔻與蔡玉真是否具有犯意聯絡,勘驗兩人於民國111年9月間的LINE對話紀錄。紀錄顯示,適逢台北市長選舉,蔣萬安要參選,兩人討論要在政論節目中「一起罵蔣孝嚴」。
周玉蔻當庭表示,節目重點是討論蔣萬安參選及其擁有蔣家血脈所帶來的政治紅利;蔡玉真則說,她原本沒有固定上周玉蔻主持的政論節目,後來答應受邀,主要是談論蔣家財產及身世等議題。
法官也提示蔡玉真相關筆錄,顯示蔡玉真曾提及周玉蔻個人為收視率,把一個不確定的事情說出來,法官因此詢問蔡玉真當時為何如此認為。
蔡玉真表示,當時節目收視率確實飆高,她曾看過尼爾森收視調查資料,而政論節目製作生態大家都心知肚明;不過周玉蔻否認,強調自己並非為了提高收視率而討論相關內容。
法官另詢問,周玉蔻於111年9月22日在節目中指稱蔣萬安父親蔣孝嚴「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就是張淑娟,為何直到4天後才公開道歉。
周玉蔻表示,當時是根據飯店戴姓人員及蔡玉真的說法進行查證,因此誤認張淑娟就是事件女主角;直到9月23日晚間再查閱相關資料,並經蔡玉真告知後,才確認並非張淑娟。由於9月24日、25日適逢假日,因此於9月26日正式公開道歉。
蔡玉真則表示,她於9月22日晚間曾在臉書分享相關連結,翌日經氣象主播李富城提醒後,才知道內容有誤。她表示,自己只是受邀上節目,事件發生後不僅關閉臉書,也未再上任何政論節目,「這件事情讓我後悔一輩子」。
周玉蔻在法庭上仍做無罪答辯,表示自己與政治人物一向保持距離,沒有理由說謊;之前若遭判刑或民事敗訴,也是因中間證人說謊所致。不過,她也再次向張淑娟公開道歉。辯護人則請求法院若認定有罪,能量處得易科罰金之刑。
另一方面,張淑娟在庭上聽聞公訴檢察官論告案情時數度落淚。她表示,自己不是公眾人物,與周玉蔻、蔡玉真無冤無仇,兩人卻合謀利用政論節目及社群平台,連續7天誣指她是蔣孝嚴「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等於拿麥克風殺人」。
張淑娟表示,當時蔣萬安競選台北市長,與她毫無關係,卻因此承受巨大傷害,希望法院還她清白,並對兩人從重量刑。
張淑娟委任律師吳漢成表示,尼爾森未提出收視率報告,但民事案件中已有民視提出111年9月22日、23日節目分析資料,顯示收視人數超過40萬人,加上節目亦可透過YouTube觀看,影響層面遍及全球華人社會,希望法院審酌兩人預謀以帶狀節目鋪陳議題的犯案動機,以及被害人所受重大損害,作為量刑依據。
公訴檢察官表示,一般單純誹謗案件,即使被告否認犯行,多數最重量刑6月,但本案惡性重大,周玉蔻、蔡玉真預謀並利用政論節目及社群平台持續散布不實訊息,明顯違反新聞工作者合理查證義務,請求法院判處較一審1年6月徒刑更重之刑。
本案源於周玉蔻、蔡玉真於111年9月間公開指稱前中國小姐、前華航空姐張淑娟是蔣孝嚴「晶華飯店緋聞案」女主角。張淑娟提告後,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兩人。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周玉蔻、蔡玉真犯後態度不佳,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各判刑1年6月,全案上訴後由高院審理。(編輯:蕭博文)115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