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貨物散落頻傳 高公局籲行前務必確實固定
2025/11/14 15:12(11/14 15: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4日電)近期國道發生多起因貨物未綑紮牢固導致掉落,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提醒駕駛行前在車輛裝載貨物時,應嚴密覆蓋、綑紮牢固,以防行駛途中貨物鬆脫、掉落或飛散,危及行車安全。
高公局發布新聞稿指出,11月7日上午國道1號北向台南下營路段,發生車輛所載雞籠掉落砸中他車,同日在國道2號大竹交流道附近,一輛貨車過彎時,車上太空包甩飛至車道上,晚間在國道3號南向330.5公里處,再發生鐵製品散落車道事件,造成10輛小客車受損。
此外,11月8日清晨國道1號北向91.2公里處,發生木棍散落,波及24輛小客車的事故。
高公局指出,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貨車行駛高速公路,裝載貨物應嚴密覆蓋、綑紮牢固,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1款,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至6000元罰鍰。
若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或掉落,高公局表示,更可依同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處駕駛人9000至1萬8000元罰鍰。
另依「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高公局指出,散落物由高公局協助處理者,處理費以封閉車道數及處理時間計算,且由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擔。
高公局提醒,國道散落物對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威脅甚鉅,極易引發二次事故,駕駛人行前務必檢視貨物綑紮情形,確定固定牢靠再出發,以順利送達貨物,並維護國道行車安全。(編輯:管中維)1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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