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團體籲保留校事會議 落實分流與檢核機制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9日電)教育部預計年底修法,改善校事會議的濫訴問題。多個家長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保留校事會議機制,但從落實分流與檢核機制改革。
教師團體頻頻呼籲政府正視「校園濫訴」問題,教育部長鄭英耀在立法院承諾年底前修法,目前修法方向是檢討校事會議的分流機制,確立校事會議要處理的只有「不適任教師」;不具名、無事證的投訴,以後也會明定不處理。
不過,部分教師團體強力主張徹底廢除「校事會議」制度,回歸原有的考核制度,和家長團體在相關修法會議中針鋒相對。
國教行動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家長團體今天在台北聯合召開記者會,支持鄭英耀目前提出的修法方向,仍保留校事會議機制。
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109學年度開始有校事會議制度,修法前後每年進入調查程序的案件量,大致都落在700到1000件左右,沒有「爆增」,更談不上全面「濫訴」。
王瀚陽指出,真正問題在於「不成案比率」過高,調查後約有5成是不成案,因此須檢討的是分流機制,把明顯不到停聘、解聘、不續聘程度的案件,改由親師溝通與學校既有管道解決;保留校事會議,作為極少數重大案件的最後關卡。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榮譽理事長黃正銘表示,校事會議是學生能安心學習的最後防線,透過外部調查,終結原本靠校內關係就能擺平的爭議。因此他也強烈主張改革,而不是廢除校事會議。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是調查人才資料庫成員之一,他提到,曾有調查小組認定須記小過的案子,送到校事會議變成記申誡,送到考核會則變成不懲處,導致案件草草了事,因此須再完善檢核機制,保障兒少權益。
今天出席記者會的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張雅琳也認同,校事會議還是有存在的必要,但可調整制度,避免濫訴的弊端。她說,就像醫院有輕重症分流,校園案件也應如此,輕症可有其他處理方式,重症還是要回到校事會議機制。(編輯:李亨山)1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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