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變中心:27日起查獲偷用廚餘 不發轉型飼料補助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6日電)明年元旦起,有條件恢復養豬場使用廚餘,但有部分業者偷跑。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天決定,明天起,查獲養豬場違規用廚餘,除了開罰外,將禁轉型飼料補助或追回補助金。
應變中心召開第58次會議,由指揮官、農業部長陳駿季主持,晚間發布新聞稿,重申114年底前仍維持廚餘養豬禁令,115年為廚餘養豬落日前的最後緩衝期,強調透過轉型與導入「數位監控」,確保台灣養豬產業於116年達成全面禁止廚餘養豬,使產業穩健轉型升級。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長林念農告訴媒體,從10月22日因台中發生非洲豬瘟,禁用廚餘養豬至今,總共查獲18家業者違規偷跑,有9家已由地方政府裁罰,最高有罰新台幣100萬元的案例,另有9家仍在行政作業中。
林念農說,雖然距年底只剩幾天,應變中心決定,明天起,只要違規用廚餘的養豬場,除了開罰外,對明年轉型的飼料補助,一律不予核發,若已請領補助後才違規使用廚餘者,補助金額將追繳,至於先前違規的案例則不溯既往。
根據農業部規範恢復使用廚餘的條件,包括:確實裝設養豬廚餘溫度與影像監視系統(AIoT)、落實蒸煮、廚餘運輸車輛已加裝GPS者,可使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
農業部表示,為防杜未獲核可的再利用廚餘養豬場使用廚餘餵豬成為防疫破口,將調整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的裁罰基準,未來違規搬運廚餘至養豬場,第1次裁罰鍰金額從5萬元提高至20萬元,第2次50萬元,第3次以上違規直接裁處最高罰鍰100萬元,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衛生福利部在會議中表示,地方衛生局為防範非洲豬瘟持續強化肉品來源查核,包括稽查夜市、餐飲業、肉品攤商、超市、團膳、餐盒業及肉品加工廠,114年迄12月17日,共計稽查5萬2066家次,未查獲來自非洲豬瘟疫區豬肉產品。
衛福部另委託中央畜產會訪查市售豬肉類肉品來源,不定期抽查東南亞店商豬肉製品。倘查獲違規,將依食安法規定辦理並進行裁處。(編輯:管中維)1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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