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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東戰火影響 觀光署:消費爭議1年內可申請調處

2026/3/2 11:45(3/2 12: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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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拜國際機場1日關閉,阿聯酋航空飛機停放在機場。(美聯社)
杜拜國際機場1日關閉,阿聯酋航空飛機停放在機場。(美聯社)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嘉義2日電)中東戰火影響不少參加中東或歐洲團(經中東轉機)的旅客,觀光署今天說,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可在1年內持相關資料向品保協會申請調處。

美國和以色列對伊朗發動攻擊,伊朗隨後向波灣多國發射大量飛彈及無人機。

受到中東戰火延燒影響,交通部觀光署今天向媒體表示,已出團至中東或歐洲旅行業者及領隊隨時注意旅客情況與安全,以維護旅客權益。

觀光署說,若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可在旅遊行程結束後1年內檢具相關資料向觀光署委託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調處。

觀光署表示,旅客參加旅行社的中東或歐洲團(經中東轉機),因戰爭影響致中東領空關閉航班取消,屬於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事由,旅客取消行程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規定辦理,即旅行社於扣除已代繳行政規費及履行契約已支付必要費用後應將餘款退還旅客,但旅客亦得與旅行社協調延後出團或轉團。

觀光署表示,旅遊途中因航班取消致旅客滯留當地,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0點規定,所增加費用,應由旅行社負擔,不得向旅客收取;所減少費用,應退還旅客。(編輯:李亨山)1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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