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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取消60天免簽 泰媒:台灣旅客恢復30天停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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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宗憲曼谷20日專電)泰國外交部宣布取消原本對93個國與地區實施的60天免簽政策,恢復為30天停留期限。根據曼谷郵報引述泰國外交部公布的非正式名單,台灣仍列入30天免簽名單。

泰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局長蒙坤(Mungkorn Pratoomkaew)昨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終止60天免簽等措施將於王室公報(Royal Gazette)頒布15天後生效,現行已入境或在新制生效前抵達泰國的旅客,仍可依原有簽證條件停留至期限屆滿。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原本適用60天免簽的93個國家與地區,將不再享有60天停留待遇。

報導引述外交部公布的非正式名單指出,保留30天免簽的54個國家與地區中,包括台灣、日本、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新加坡、印尼及菲律賓等。

另外,泰國將新增3個適用15天免簽的國家或地區,包括塞席爾(Seychelles)、馬爾地夫與模里西斯;落地簽適用國家則由31國縮減至4國,僅有印度、塞爾維亞、白俄羅斯及亞塞拜然。

報導提及,根據雙邊協議訂定的簽證政策,緬甸(僅限航空入境)和柬埔寨公民享有14天免簽;中國、香港、澳門、寮國、蒙古、俄羅斯、哈薩克、東帝汶和越南享有30天免簽;阿根廷、巴西、智利、秘魯和韓國則享有90天免簽待遇。

泰國外交部曾解釋,調整簽證政策的原因是考量國家安全、旅遊與經濟利益及對等原則,同時消除重複免簽待遇及利於數位簽證系統運行。(編輯:高照芬)1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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