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首創30天猶豫期 已22人改一次領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2日電)勞工退休金條例讓請領月退者在首次入帳後,有30天猶豫期改一次請領。根據統計,新制上路1個多月來,已有22人申請改成一次領,總計新台幣3688萬元。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3月25日修正,有多項新制上路,包含請領月退休金者得於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領退休金、擴大勞工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保障範圍等。
黃維琛表示,雖然新制上路才1個多月,但已經有明顯成效,其中讓勞工有30天猶豫期改一次請領的部分,已有22件申請案改成一次領;根據勞保局統計,總計3688萬元。
此外,黃維琛說,擴大勞工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保障範圍後,也已有法院主動辦理撤銷執行命令及退回已扣押勞工退休金共517件,保障遺屬在家人過世時,家人的退休金不會因債務糾紛、強制執行立即遭到扣押。
黃維琛提醒,新制還包含確立雇主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義務,此規定將於8月1日上路;提醒雇主,若受僱勞工提出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不得拒絕。
黃維琛表示,雇主如果拒絕辦理,勞工可直接向勞保局辦理申報並開始自願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數額,應由雇主收取後,連同雇主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雇主如屆期未繳納,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加徵滯納金。(編輯:吳素柔)115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