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籲提高雇主勞退提撥率 勞動部:整體性思考
2026/4/1 15:49(4/1 16: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日電)勞團今天突襲至總統府前抗議,要求政府推動提高雇主勞退提撥率。勞動部回應,將秉持審慎態度,持續蒐集、溝通各界意見,作整體性的思考。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今天突襲至總統府前抗議,拉布條要求總統賴清德出來討論勞退政策改革,主張推動提高雇主提撥率,並與現場員警發生推擠;勞團強調會繼續行動,擴大串連更多領域的工會與基層團體,將抗爭升級,直到政府面對基層勞工的退休保障。
根據勞退新制,雇主必須為適用勞基法的員工,按月提繳不低於薪資6%的退休金至勞保局的個人專戶。這筆款項是雇主的額外負擔,不得從薪資中扣除;此外,勞工可選擇在1%至6%範圍內「自願提繳」(自提),享有減稅優惠且專戶所有權屬勞工,離職可攜帶。
勞動部下午回應,有關提高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因涉及勞工退休金制度變革,將秉持審慎態度,持續蒐集、溝通各界意見,作整體性的思考。
勞動部解釋,有鑑於「勞退舊制」勞工成就退休條件不易,造成勞工領不到退休金,民國9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採個人專戶制,勞工即使多次轉換工作,勞工退休金也會持續累積。
勞動部指出,勞工也可以自行提繳,不計入當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實質節稅),且每年可參與投資收益分配,請領退休金時更享有最低收益保證,勞退新制能確保每位勞工退休金不落空,讓勞工退休的時候,一定有退休金可以領。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新制勞退自94年開辦迄今僅20年,目前符合提繳年資15年得申領月退休金的勞工,其個人退休金專戶累積之本金相對較少;若是勞工持續工作,可以繼續累積退休金,並可享有不低於最低保證收益的穩健收益。「勞退新制」對勞工退休金保障,未來的效應會更為明顯。(編輯:李亨山)1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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