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非法漁撈 漁業署:美國肯定台灣改善作為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日電)台灣曾在2023年被指控,有漁船違反鯊魚禁止割鰭棄身的規定。漁業署今天說,美國發布最新的「國際漁業管理改善雙年度報告」,肯定台灣對非法漁撈的調查及改善作為。
農業部漁業署發布新聞稿,美國商務部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於6月29日發布2026年度提交國會的「國際漁業管理改善雙年度報告」,針對2023年度報告指出9艘台灣籍漁船違反鯊魚禁止割鰭棄身的規定,及強迫勞動從事漁業等涉及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UU)漁業行為,美方在今年度報告指出,台灣已採取行動,矯正遭指認的IUU漁撈行為。
漁業署說,美方肯定台灣不但提供詳盡調查報告,在保障遠洋漁船船員勞動權益方面也有長足進步。
漁業署說,這次NOAA所提2026年度報告,台灣無論IUU漁撈或強迫勞動,均未遭到列名,但在鯊魚養護措施方面,最新報告指認台灣、日本、迦納、墨西哥、納米比亞、中國及萬那杜等7個國家的鯊魚養護法規未與美國等效。
漁業署說,國際上對鯊魚資源的養護管理是要求「全魚利用」,禁止「割鰭棄身」;目前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透過採取「鰭連身」作法,來達到鯊魚資源「全魚利用」的養護管理目標,目前台灣公海作業漁船對鯊魚漁獲處理均採取「鰭連身」或「鯊魚鰭綁身」作法,完全符合國際規範。
漁業署要求在台灣專屬經濟水域內捕撈生鮮鯊魚漁獲的漁船,須採取與美國相同的「鰭連身」作法;但台灣部分公海作業的小型鮪釣漁船,鯊魚為其重要漁獲之一,由於此類漁船魚艙空間較小,無法作到「鰭連身」,只能採「鰭綁身」作法,對此,漁業署將向美國說明及進行諮商。(編輯:李淑華)115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