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無團體代表 教部:因應財劃法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日電)全國教師會今天質疑,「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不再續聘團體代表,破壞民主參與機制。教育部則說,因財劃法衝擊,依法聘請財政、會計、審計專家,並無團體代表的法定席次。
全國教師會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過去20年都有納入教師組織、家長團體及校長團體代表,115年度卻不再續聘,意圖規避社會各界對教育預算的專業監督。
出席記者會的台灣民眾黨籍立委蔡春綢表示,該委員會決定的不是紙上數字,更涉及教室資源、偏鄉師資、特教支持、學校行政運作與學生受教權,教育現場的聲音不能被消音。
教育部今天稍晚透過文字解釋,因受「財政收支劃分法」衝擊,中央可運用財源大幅削減,而地方自有財源增加,需財務、預算編列及資源分配等專業領域學者專家協助,整體研議各級政府教育經費的分攤比率,以確保教育經費分配的合理性。
教育部表示,該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委員任期1年,除機關代表,其餘委員包含學者、專家6人至7人、縣市政府代表2人至5人,各年度委員的聘任,都依當年度議題重點及專業需求辦理,無團體代表(教師、家長、校長)的法定席次。(編輯:李亨山)1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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