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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接管法源 交付朝野協商

2015/1/16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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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6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下午處理接管高鐵法源的「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提異議,全案交付朝野黨團協商,議案進入1個月冷凍期。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2日20分鐘初審通過獎參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國國民黨團上午在院會提變更議程,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

初審通過條文共7條,修正重點包括增訂接管人取得營運權及管理權、增訂民間機構應配合接管人的處置或指揮、增訂股東會及董事會不得妨礙接管營運、增訂董事、監察人或其他人員妨礙接管罰責及增訂終止接管營運時機等。

為確保政府接管順利執行,草案規定民間機構董事、監察人、審計委員會成員、經理人或其他人員,對主管機關或接管人的處置、指揮、處分不配合辦理或不負擔費用者,由主管機關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停止或改正。

期限到未停止或改正者,按次處2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1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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