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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公布姓名 徐國勇:可以考慮的方向

2019/3/6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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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6日電)民進黨立委蔣絜安今天建議,可仿效澳洲的方式,將酒駕肇事者的姓名、大頭照等公布在電子媒體上。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這應該是可以考慮的方向,但要研究一下個資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徐國勇、司法院副秘書長葉麗霞、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交通部政務次長黃玉霖就「酒駕猖獗─如何有效杜絕酒駕與執法之具體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蔣絜安在質詢時表示,澳洲是把酒駕肇事者的名字刊登在報紙上,未來是否可以把酒駕肇事者的姓名、大頭照等公布在電子媒體上。列席的徐國勇說,這應該是可以考慮的方向,但要研究一下個資法。

蔣絜安指出,立陶宛、愛沙尼亞等國家,針對酒駕肇事者,會掛上特殊車牌,如車牌號碼多一個零。徐國勇說,交通部也說有這個規劃,這對警察執法也可以知道要特別注意。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在質詢時表示,杜絕酒駕重點不在刑法加重刑責,應是不要讓喝酒的人可以駕車,對於酒駕預備犯,可能會在路上發生事故,是否可以先讓酒駕預備犯沒有行動自由,等酒醒後由家人、友人領回,否則已經肇事,人都受傷或死亡,才來從重量刑,這對家屬是沉痛的負擔。

徐國勇、蔡碧仲及黃玉霖都表示贊成。徐國勇說,牽涉到人身自由,一定要修法,但如何認定預備行為,構成要件的認定要嚴謹,但拘留還是要由法院來處理。因為涉及到駕駛的行為,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規定比較合適。

蔡碧仲表示,一個人喝酒後駕車很可惡,但是目前中國大陸抓到酒駕關15天太久,3天比較合適。這個非常值得研議,尊重主管機關交通部的意見。(編輯:王永志)10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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