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回復受理續增 10月將辦平復國家不法典禮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30日電)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指出,截至8月底,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持續增加,累計受理4298件、通過3842件,內政部、法務部預計10月辦理平復國家不法暨頒發名譽回復證書聯合典禮。
為推動轉型正義工作,權利回復基金會負責辦理民眾在威權統治時期因國家不法行為侵害其生命、人身自由的賠償、返還或賠償被剝奪的財產所有權、名譽權利回復以及其他事項。
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截至8月底通過的「名譽回復證書」申請案累計受理4298件,通過3842件、58件駁回,領有證書者可至全台各戶政事務所辦理被害者戶籍資料加註名譽回復,內政部、法務部也預計在10月辦理平復國家不法暨頒發名譽回復證書聯合典禮。
為讓更多民眾關注台灣推動轉型正義之路,權利回復基金會說,10月也會在高雄捷運美麗島站舉行「裂痕與光:高雄民主之路特展——二二八、白色恐怖與美麗島事件的歷史現場」轉型正義特展。
此外,權利回復基金會26日召開第2屆第8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會中通過66件「生命或人身自由賠償金」申請案及1件「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總賠償金額逾新台幣1.2億元。
權利回復基金會指出,此次通過的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案件中,包括多名被害者被槍殺、失蹤、或因參與集會、聆聽演講即遭羅織叛亂罪名監禁;至於財產案件中,則是有被害者家中現金、黃金、手錶等財物遭士兵搶奪等情,此屬國家行政不法,經調查事實及證據,以損失財物價值與物價指數變動率計算出財產價值後,決議以金錢賠償方式賠償。
截至8月底為止,權利回復基金會說,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致被害者生命或人身自由受侵害申請案,整體累計受理2848件,其中2454件獲得賠償、84件駁回、61件撤回申請;財產所有權被剝奪案件方面,累計受理330件、其中30件通過賠償、52件撤回、174件駁回。(編輯:林興盟)1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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