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條例修正4方向 納老宅延壽與減稅優惠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7日電)危老條例將於2027年5月31日屆期,內政部今天提出修法4大方向,包括納入老宅延壽機制、精進重建適用範圍、新增捐贈社會住宅及福利設施享最高基準容積15%獎勵、及減徵地價稅與房屋稅等優惠。
有別於都更條例流程繁瑣、且要求一定建築基地規模,2017年公布施行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是為加速危險及老舊瀕危建築物重建,因此審議快速、也未要求面積大小,只要是符合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未達最低等級者等條件就能適用,但也出現有結構安全疑慮的「紙片屋」問題,引發討論。
內政部今天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部長劉世芳表示,為全面強化國內建築安全與防災韌性,政府正同步推動都市更新、危老重建及老宅延壽等政策,以面對國內逾30年老宅已突破500萬戶、人屋雙老與少子化等挑戰。
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表示,這次修法將條例名稱修正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修繕促進條例」,並刪除施行期限,以利政策長期推動。
董建宏說,修法重點包括精進重建適用範圍,以住宅使用為核心,避免過去出現基地過小的「紙片屋」或飯店、商辦借危老重建取得大量容積等現象。因此明定重建合法建築物住宅使用比例須達1/2以上,另增訂重建計畫未達500平方公尺者,申請容積獎勵上限下修為基準容積1.2倍或原建築容積1.1倍,以提高施工安全並引導擴大重建規模。
董建宏說,至於重建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且配合提供一定比例的社會住宅及福利設施者,可享有最高基準容積15%的獎勵。
董建宏表示,為提高民眾參與意願,這次修法也比照都市更新條例新增協議合建稅賦優惠,包括原所有權人與起造人因合建辦理產權移轉時,可減徵40%土地增值稅與契稅;另在修繕施工期間及完工後2年內,地價稅及房屋稅可減徵50%,以降低民眾負擔並提升重建與修繕誘因。
董建宏說,另為鼓勵危老案件符合節能減碳重大政策,及取得綠建築銀級、耐震等標章,也將透過綠色金融給予相關支持。
國土署都更建設組組長王武聰補充,危老條例預計2週內陳報行政院審查後,送請立法院審議,力拚在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法規作業程序。而即便修正條例經三讀通過,只要在2027年5月31日前申請的危老重建計畫都可適用舊有規定,自6月1日開始申請就適用新規定。
王武聰補充,為配合社宅政策,在都更方面也會修正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規定公辦都更的容積獎勵要以提供社宅為優先,且原則上要提供基準容積10%至20%的額度,預計今年12月預告修正草案,最快2026年1月報行政院。(編輯:林興盟)1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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