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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通過 北桃南彰投5縣市待審

2025/12/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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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日電)國土計畫法延至2031年上路,內政部持續審查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內政部今天舉行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目前餘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南投縣與彰化縣共5縣市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尚未審議通過。

內政部今天舉行國土計畫審議會第45次會議,審議「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雲林縣長張麗善也率領縣府團隊出席,並提出農1、農2應合併等訴求,盼農地不要階級化,較符合實際。

內政部國土署會後透過新聞稿指出,國審會已審議通過「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但基於國土安全、糧食安全及國土保育等整體考量,現階段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仍須依照全國國土計畫及雲林縣國土計畫指導辦理,將請雲林縣府依照通案劃設條件及雲林縣國土計畫指導內容辦理。

國土署說,雲林縣府因應轄內產業推動需求,提出新增劃設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的3案件,其中包括屬於國家重大建設的褒忠產業園區,以及雲林縣此次擬擴大中科虎尾園區等3案,總計劃設面積約520餘公頃;另為因應鄉村聚落管理需求所提出鄉村區周邊零星土地納入調整共計500餘案,經委員充分討論後,均同意通過。

至於雲林縣府提案農業發展地區劃設方式,以及將鄉村區聚落全數調整為城鄉發展地區等議題,國土署表示,此未能符合各級國土計畫指導,甚至出現無依據逕自劃設的情形,例如未考量實際農業生產聚落分布,就直接將一般農業區土地或沿縣道兩側的鄰近土地變更為農2等,因此國審會決議不予同意。

國土署說,國審會審議過程中,同意雲林縣國土計畫原劃設的城鄉發展地區城2、城3範圍與此次新增案件,累計同意劃設面積已逾1200餘公頃,如雲林縣府對於轄內土地使用有任何規劃,應提出具體可執行的計畫並在符合各級國土計畫指導下,適度檢討及調整國土功能分區,得納入雲林縣國土計畫通盤檢討再予研議。

國土署也提醒,雲林縣府調整過程應考量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及促進農業永續經營等因素,以引導土地合理利用及守護國土永續。

截至今天為止,內政部國審會已完成全國17個直轄市、縣(市)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工作,目前餘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南投縣與彰化縣共5縣市的國土功能分區圖尚未審議通過。

根據國土計畫法規範,國土功能分區包含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等,所謂農1,是指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維持糧食安全功能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之地;農2則是具良好農業生產環境、糧食生產功能,為促進農業發展多元化的地區;農3為其他必要的分類。

至於城1則是指都市化程度較高,其住宅或產業活動高度集中的地區;城2為都市化程度較低,其住宅或產業活動具有一定規模以上之地;城3是其他必要的分類。(編輯:林興盟)1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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