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盼檢討交通違規罰鍰運用辦法 優先改善道路安全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4日電)台灣道路測速照相機設置密度引發各界討論。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林楚茵今天說,呼籲相關單位盡速修正缺乏監督且設計失當的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優先改善道路安全,也要檢討道路規劃與科技執法的設置。
藝人陳為民稱台灣道路測速照相機密度高是國恥。內政部今天說,全台建置測速照相設備共1809處,警政署將增訂設備設置與調整標準,以及成效評估指標,調整及汰除不合理執法點位。
針對交通安全議題,林月琴、林楚茵今天與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理事陳翔庭在立法院召開「測速照相鋪滿地,道路安全沒落地?」記者會,提出「罰單不是小金庫,道路安全先改善」等口號。
與會者共同呼籲,交通部及警政署應將資源挹注在推動正向的工程和教育改善循環,防範交通事故於未然,提升交通服務的品質,因此應盡速修正缺乏監督且設計失當的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明訂相關經費的運用,應有明確監督查核機制,並應優先用於交通安全環境層面的改善策略。
此外,道路設計與設施設置也應以科學實證為基礎,首重環境面的改善及調整,並應提出兼顧安全與效率的道路分級機制。
林月琴說明,依據現行罰鍰收入分配辦法規定,地方政府可以拿到75%的額度,僅針對其中12%明定應優先支應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改善項目,等同每年坐擁數億元經費作為小金庫,卻無需負擔相對應的查核與監督義務。
林楚茵表示,近期大眾對交通罰單討論熱度高,但不少指責卻指向中央或交通部,這與制度完全不符。現行罰鍰分配中,地方政府與處罰機關取得99%收入,中央僅占1%,卻長期被誤認為掌握全部權責,真正握有資源的地方政府反而得以迴避責任。
陳翔庭表示,測速照相的速限設定,必須回到科學標準上,而不是被迫成為地方政治壓力下的產物。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科長林采蓁指出,把罰鍰用在道路交通改善、引導駕駛人能自然的減速等,大家都認同這些方向,至於罰鍰分配辦法是在民國90年訂定,這與目前的財政紀律法、地方實務運用有蠻大的不同,會持續跟相關單位討論。(編輯:翟思嘉)11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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