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老宅延壽計畫 內政部規劃今年底完成10場說明會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4日電)為宣導老宅延壽計畫,內政部今天指出,優先至人口稠密及老宅分布較多的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嘉義市等縣市展開巡迴說明,今年底先完成10場,鼓勵社區或房屋所有權人於民國116年12月31日前踴躍申請。
內政部下午舉行「宣導台灣全民安全指引及防災士培訓推動情形」及「老宅延壽計畫宣導規劃情形」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主任秘書黃駿逸、宗教及禮儀司長林振祿、消防署主任秘書張裕忠、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建設組長王武聰出席。
王武聰指出,政府開辦老宅延壽計畫,將優先至人口稠密及老宅分布較多的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嘉義市等縣市展開巡迴說明,今年底先完成10場、明年會陸續至其他縣市宣導,同時透過專案管理顧問團搭配簡易申請程序,協助民眾先期評估、整合作業、居家修繕專業輔導等。
王武聰表示,這次補助對象是針對屋齡達30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屬4至6樓集合住宅,及6樓以下的透天住宅,其中申請公寓公共區域部分修繕補助,住宅使用比例應達1/2以上;申請公寓專有或透天住宅部分修繕則應全戶均作為住宅使用,可進行建物室外的公共區域管線更新、立面及外牆磁磚修繕、屋頂防水、新增昇降設備及無障礙設施,最高每棟公寓可補助新台幣960萬元。
另外,室內空間優化部分,則有扶手更新、高低差改善、地面防滑及防墜設施,最高每戶可補助20萬元,若有高齡弱勢者更可加碼至每戶30萬元。
王武聰提到,內政部11月30日已在新北三重先嗇宮展開政策宣導,今天則在台北市大同區說明,盼藉由面對面溝通方式,讓民眾深入了解老宅延壽政策最新資訊,並鼓勵社區或房屋所有權人善用政府資源,於116年12月31日前踴躍提出申請,使老屋化身為高齡者生活機能所需的銀髮友善宅。
王武聰表示,有興趣民眾可透過諮詢專線(02-77019919)或上「都市更新入口網」老宅延壽計畫專區獲得最新資訊。(編輯:林克倫)11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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