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體位擬修正 人權會籲暫緩納雙性、跨性別服替代役
(中央社記者吳書緯台北16日電)國防部日前會銜內政部預告「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表示,經檢視相關修正內容後,於14日委員會議決議,向國防部及內政部等主管機關提出意見書,呼籲暫緩推動將雙性人及跨性別納入替代役的政策。
人權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近期國防部會銜內政部預告「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其中項次109及項次189,擬將雙性人及跨性別者由免役體位改列替代役體位,恐高度衝擊其基本人權。
人權會表示,依據人權會組織法第2條第5款規定職權,以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人權標準,檢視相關修正內容後,經14日第1屆第73次委員會議決議,向國防部及內政部等主管機關提出意見書,呼籲暫緩推動將雙性人及跨性別納入替代役的政策。
人權會解釋,為因應台灣免役率偏高以及國際衝突威脅加劇,國防部與內政部重新規劃常備役和替代役人力的政策,確有其國家政策目標的實際需求,但依據監察院和行政院相關報告,過往體檢判定免役體位的雙性人和跨性別女性僅占0.0005%、0.045%,遠非台灣免役率偏高的主要原因。
人權會說明,倘若主管機關貿然將該群體納入替代役,卻對於替代役的徵兵檢查與體位判定過程、基礎訓練與分發欠缺性別友善保障的現況毫無考量,也未提出任何預防、降低人權侵害風險的配套措施,無異加劇其人性尊嚴、人格權、人身安全等人權風險,手段與目的之間顯難稱適當,未符明確性原則與比例原則。
人權會建議,國防部與內政部重新審慎評估將雙性人及跨性別者納入替代役的妥適性,且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改善並建立性別友善的軍事體系和環境,確保不同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者,無論是基於義務服役或出於自願從軍,皆能獲得充分的理解與尊重,並免於一切形式歧視、騷擾、霸凌與暴力。(編輯:張若瑤)1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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