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重啟 政院:送審再運轉計畫及完成安檢取得執照
2026/3/21 20:23(3/21 20:45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1日電)總統賴清德今天表示,核三具重啟運轉條件,估計月底送核安會審議。政院表示,經濟部去年已核定台電提出的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指核二、三廠具再運轉可行性,後續核三廠預計月底前提出再運轉計畫送核安會審查,並須完成安全檢查、取得運轉執照後,方可啟動。
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延長核電機組運轉年限最長20年,台電依新修訂的核管法及其辦法展開核一、二、三廠現況評估,針對7大面向進行盤點及分析,包括機組設備、人力配置、燃料乾貯、同型機組延役狀況、地質耐震、安檢整備現況、供電效益,最終評估核二、核三廠具有再運轉可行性,經濟部也已核定台電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透過媒體群組說明,核一廠因設備拆除等因素,不具再運轉可行性;核二、三廠則具可行性,台電已啟動自主安全檢查,並規劃再運轉。她說,核三廠預計月底前提出再運轉計畫送核安會審查,並須完成安全檢查、取得運轉執照後,方可啟動,而核二廠則需待乾貯設施完成並移出用過燃料後,才能進行相關作業。
李慧芝強調,政府會依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進行自主安全檢查,並經核安會依法定程序完成審查的兩個必須,以及「核安無虞」、「核廢有解」、「社會共識」的3個原則來面對核能議題。
李慧芝表示,未來的新核能技術如果都能符合這些條件,政府也會保持開放的態度,並持續關注國際科技趨勢。
李慧芝也提到,對於國家能源政策,總統賴清德揭示的第二次能源轉型,包括多元綠能、深度節能以及先進儲能等,行政院長卓榮泰與行政團隊持續按計畫推進,能源轉型已有成果,同時台電也持續進行強化電網韌性計畫,確保能源充足且穩定供應。(編輯:張若瑤)11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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