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地方槍枝走火送醫 男子判刑3年半2015/7/13 14:46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13日電)張姓男子購買一把手槍,把玩時誤傷自己,經送醫後雖無生命危險,但今天遭嘉義地方法院判處3年6月徒刑,併科新台幣5萬元罰金。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