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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市擬開放基隆嶼磯釣 16歲可辦證

2016/3/29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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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29日電)基隆市府研擬「基隆市娛樂漁業島礁磯釣自治條例」草案,訂定磯釣管理辦法,預計開放基隆嶼附近海域等18座島嶼,16歲以上民眾可持證件申請海上島礁磯釣證。

市長林右昌今天表示,自治條例已草擬完畢,將送請市府法規小組審議,經市務會議討論後,再提請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就會函請中央部會核定後公告實施,希望讓娛樂漁船從事磯釣活動有法令依據,能夠永續經營。

林右昌指出,目前全台灣都沒有合法的磯釣活動,因為沒有縣市依照農委會的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訂定自治條例,基隆市若能在上半年的議會中審議通過,就是全台灣第一個訂定自治條例的縣市。

市府產業發展處海洋事務科長蔡馥嚀指出,基隆市所轄的北方三島(彭佳嶼、棉花嶼、花瓶嶼)及基隆嶼海域,受黑潮流通過,四季各含有豐富的魚類特色資源,為台灣北部地區海域重要的漁場。

不過,由於棉花嶼、花瓶嶼已劃設為野生動物保護區,彭佳嶼雖是優質磯釣場域,因土地權屬及距離太遠管理不易等問題,暫時未考慮納入,草案目前僅規劃開放基隆嶼附近等18座島嶼。

根據草案規定,16歲以上的民眾可持有效證件向市府或委託單位申請海上島礁磯釣證,16歲以上未滿20歲應由法定監護人同意。申辦一次以兩年為限,費用新台幣500元。另每航次每人收取200元規費,擬由業者吸收,粗估市府每年約有100萬元規費收入。1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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