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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芬農地未農用改善 雲縣府:尚未收到回覆

2019/8/19 11:46(8/19 16: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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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9日電)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在雲林古坑的農地未農用,限期1個月改善期將屆,雲林縣政府今天表示,尚未收到回覆,明天是截止日,將在收文或回覆後安排現勘。

李佳芬在古坑鄉田心段的農地及農舍爭議,其中現地實勘後已認定「農地未農用」,雲林縣政府農業處行文限期一個月改善,最後截止日是8月20日,依照行政程序,若屆時農用面積未達規定90%,將移請雲林縣政府地政處以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陳炳坊上午告訴中央社記者,至今尚未收到李佳芬的公文、到縣府或電話回覆等,明天是最後一天,農業處將在收到回覆後,安排現勘或依據提報照片,查核改善情況是否符合規定。

陳炳坊表示,對於農地農用的規定,李佳芬農地扣除提供公共使用巷道面積後,才列入計算農用面積應達90%的規定,另一項重點是農地應種植農作物,造林樹種難認定通過,但若類似種苗培育則可以,有關農用面積及實際農作情況,必須實際查核。

至於李佳芬的農舍爭議,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李俊興表示,依據原發照的古坑鄉公所違章查報結果,一至二樓迴廊及後側有增建,與原發給使用執照不符合,已函文要求改善(補照或復原等),期限至8月24日止。(編輯:翁翠萍)10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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