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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托育補助資格清查中 3月可領1及2月份

2020/3/6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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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6日電)北市社會局表示,0至3歲托育補助資格清查中,確認家長新年度符合補助資格後,將於3月24日及3月30日撥付今年1月及2月的補助款。

台北市家長若將孩子送托公共或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或保母,每月可獲5500元至1萬元的「托育補助」;送托非準公共化保母或托嬰中心,每月補助2000元至3000元,款項將於次月撥入家長郵局帳戶。

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長鐘雅惠表示,原已領有托育補助之家長,若兒童就托情形不變狀況下,隔年度無須重新送件申請,由社會局於年初1月至2月進行總清查,重新審核家長新年度的稅率資料、兒童就托情形等。

鐘雅惠指出,因總清查作業要2個月,每年度首發月份為3月,停發補助不是資格中斷,是配合清查作業,社會局確認家長新年度符合補助資格後,將於3月24日及3月30日撥付109年1月及2月共2個月份的補助款項,家長不用擔心。(編輯:張銘坤)10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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