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瘟病毒耐受性高 苗縣即日起全面禁用廚餘養豬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1日電)台中養豬場出現非洲豬瘟疫情,考量非洲豬瘟病毒具高度傳染性與極強環境耐受性,苗栗縣政府今天宣布,即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廚餘養豬。即使未來中央宣布疫情解禁,苗栗縣仍持續禁止。
苗栗縣政府發布新聞稿指出,全縣養豬場共127場、飼養豬隻5萬8312頭,其中10場使用廚餘養豬,飼養的1萬3000多頭,占全縣豬隻數約22.6%。綜合防疫安全、產業結構與廚餘管理現況,經研議決定,即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廚餘養豬,並持續制度化以防範疫情。
農業處表示,非洲豬瘟病毒具有高度傳染性與極強環境耐受性,病毒可經受污染的食物、廚餘或運輸工具傳播。依據農業部與環境部專家研判,未經高溫滅菌處理的廚餘,是病毒跨區域傳播的高風險來源,縣府秉持「防疫為本、永續為要」的原則,與中央政策同步,也參酌各縣市經驗,確立疫情解禁後仍不恢復廚餘養豬的方向,從源頭杜絕風險,確保縣內豬隻安全與肉品品質。
縣府指出,禁止廚餘養豬後,將由環保局與各鄉鎮市公所合作,建立「廚餘回收再利用去化機制」,包括推動資源化再利用,以廚餘堆肥處理為優先,輔以焚化或掩埋處理;另外,強化分類與運輸管理,各鄉鎮市清潔隊須加強廚餘源頭分類與清運路線管理,避免流入非法飼料用途。
縣府表示,將主動通知相關業者停止使用廚餘飼養,並展開輔導與配套措施,協助豬農向中央爭取補償,包括蒸煮設備折舊補助、廠房興建與貯存槽補償、廚餘處理違約金補助、飼料轉換補貼、歇業或轉型補償、低利貸款與利息補貼、稅賦減免、輔導蒸煮設備作其他用途等。
此外,縣府將聯合動物防疫所、環保局及警察局成立跨局處稽查小組,針對各養豬場飼料來源、廚餘流向及衛生條件進行不定期檢查,違反禁令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以罰鍰並限期改善,必要時得勒令停業。(編輯:黃世雅)11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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