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助金核發對象限設籍 謝國樑:年底前修正
2025/11/19 12:38(11/19 13: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9日電)基隆市災害救助金核發對象限設籍基隆市民,市議員張之豪今天以新北市為例,適用對象並未規定須設籍新北市,建議基隆市府修正。市長謝國樑說,年底前會在市務會議修正。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之豪上午在施政總質詢表示,面對花蓮災情,基隆市是否已準備好,相關機制能否即時反應,不久前,大家擔心基隆市出現堰塞湖,雖然最後虛驚一場。
張之豪說,現行「基隆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只能發給戶籍設在基隆市的民眾,如果基隆市發生土石流或相關災害,在二信中學教書的外籍老師,可能無法領取救助金,相較新北市,就算戶籍不在新北市,或沒有中華民國國籍,也能取得救助金。
謝國樑答詢,「基隆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規定不合理,市府會盡快做,請社會處參考台北市、新北市相關規定,年底前將修正辦法草案備妥,送至市務會議討論。
根據「基隆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規定,災前未設籍且未居住於受災損毀住屋者,不予發給,而「新北市政府災害救助金核發要點」適用對象除國民外,也包含中華民國國民的配偶為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已在台灣地區合法居留並共同生活者。(編輯:龍柏安)114111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