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養豬場違規餵廚餘 查封土地立刻繳清79萬餘元
2025/11/24 13:01(11/24 14: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24日電)嘉義縣林姓女子民國110年領取嘉義縣政府核發的「養豬場轉用飼料補助款」79萬3918元,仍違規以廚餘養豬;案經判決確定後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查封其名下土地,林女立刻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農業部)為因應國際非洲豬瘟疫情嚴峻,阻絕非洲豬瘟藉由廚餘或其他廢棄物傳播風險,提升養豬產業競爭力,訂立「具廢棄物再利用資格養豬轉用飼料補助要點」,推動養豬場轉用飼料,補貼農民轉用飼料的成本差額。
嘉義分署表示,林姓女子在嘉義縣經營畜牧場,民國110年領有嘉義縣政府核發的養豬場轉用飼料補助款新台幣79萬3918元,卻被查獲仍以廚餘飼養豬隻,明顯違反補助要點規定。
嘉義分署說,嘉義縣政府命林姓女子繳還補助款,林女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案件確定後移送強制執行。
嘉義分署受理執行立即查封林女所有位於新港鄉的3筆土地,林女到場申請分期繳納,但之後將所有補助款79萬餘元全數繳清,嘉義分署隨即撤銷所有土地查封登記。(編輯:李亨山)1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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