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娃娃機台新法上路 須距國中小學100公尺以上
2026/1/6 17:28(1/6 18:2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6日電)「新竹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已正式施行,市府表示,新制上路後自助選物販賣營業場所須距離國中小學100公尺以上,有1年緩衝期,呼籲業者儘速完成改善以免受罰。
新竹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新竹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已經過新竹市議會議決通過,並獲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正式施行。
竹市府指出,新制明文規定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營業場所須與國民中小學保持100公尺以上距離,相關規定設有1年緩衝期,自116年1月5日起,違反距離規定者將依法命其停止經營自助選物販賣業務;如仍繼續營業,將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
市府表示,根據規定,機台內提供之商品必須符合商品標示法及商品檢驗法,不得為有價證券、鑽石、珠寶、菸、酒、檳榔、成人情趣用品或活體生物等,且商品必須明確並具體標示,且其內容及價值不得有不確定性,相關規定即刻適用,無緩衝期。
市府指出,呼籲業者儘速完成自主管理與改善作業,將持續加強營業場所稽查,要求業者落實自主管理,確保店內商品與環境保障兒少身心健康與消費者權益,若發現違規行為將依法從嚴處理。(編輯:李錫璋)1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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