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電纜工程遭指違程序 台電:將補齊資料
2026/1/23 20:18(1/23 21: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3日電)新竹縣寶山鄉公所今天說,台電公司辦峨眉電纜新設架空線工程,卻未經寶山鄉公所核准路權與交通維持計畫,即於寶山交流道引道範圍內擅設電纜等設施違反程序,台電說,將補齊資料。
寶山鄉公所今天發布新聞資料表示,台電辦理「161KV竹園-峨眉電纜新設架空線工程」,未經公所核准路權與交通維持計畫,即於公所管轄的寶山交流道引道範圍內架設相關設施,違反行政程序。
寶山鄉公所表示,台電應立即停止相關工程行為,且要限期拆除已違規架設的設施,並恢復現場原狀,同時提出完整合法的施工計畫,於取得核准前不得再有任何施作行為。
台灣電力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透過文字說,因辦理輸電線路工程,在部分區段需跨越國道3號的舊線拆除及新線架設作業,為確保行車安全,在道路兩側設置臨時保護竹架。
台電說,經查證前述所有保護設施位置,原認定屬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管理用地,已在去年依程序提出申請、並取得施工許可,在1月9日完成施設保護架。
台電表示,日前獲報寶山交流道引道銜接三豐路路段屬公所管理,台電已補提臨時借用道路申請,後續將依公所意見補齊資料;另在寶山鄉公所管理路權的保護架設施,將進場拆除。(編輯:林恕暉)1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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