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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無照網路賣未經查驗止鼻血棉花 遭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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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衛生局近日首次查獲民眾在網路販售未經查驗登記的「醫療用棉花」,除要求立即下架及申請查驗登記,並裁罰3萬元。(高雄市衛生局提供)中央社記者林巧璉傳真 115年5月20日
高雄市衛生局近日首次查獲民眾在網路販售未經查驗登記的「醫療用棉花」,除要求立即下架及申請查驗登記,並裁罰3萬元。(高雄市衛生局提供)中央社記者林巧璉傳真 115年5月20日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20日電)高雄市衛生局近日首次查獲民眾在網路販售未經查驗登記的「醫療用棉花」,除要求立即下架及申請查驗登記,並裁罰3萬元。衛生局表示,醫療用棉花屬醫療器材,有嚴格管理規範。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天新聞稿表示,路竹區一位民眾自日本購入棉製產品,雖日本原廠製造商聲稱非屬醫療器材,但經檢視產品外包裝及說明書,發現商品明顯刊載具「止鼻血」及「吸收鼻水」等用途,即有吸收體液的醫療目的。

衛生局指出,後續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視產品說明、用途及成分,判定該產品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的J.5300「醫療用吸收纖維」類別,依法為醫療器材管理範疇,須完成查驗登記才能販售。

衛生局說明,「醫療用吸收纖維」是指基於醫療目的,由棉花或合成纖維製成,用於患者身體表面塗藥或吸收少量體液的器材,此類產品如棉球、棉片或棉墊等,若用途涉及傷口處理或體液吸收,即屬醫療器材。若棉花僅作為一般清潔或化粧品使用的吸收纖維用途,則不屬醫療器材列管。

衛生局提醒,棉花、棉花棒、OK繃、口罩等日常用品,若產品外包裝及說明書刊載醫療用途或說明,即可能屬醫療器材管理範疇,有嚴格管理規範,業者及民眾均應確認相關法規。(編輯:李亨山)1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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