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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夫妻離婚前強制上課 適應新家庭狀態

2019/4/4 18:36(4/4 22:0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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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哥本哈根4日綜合外電報導)丹麥夫妻過去在網路上動動手指就能辦理離婚,不過,丹麥政府1日起實施新的離婚法,子女未滿18歲的夫妻若要離婚,必須於3個月反思期間完成一堂30分鐘的線上課程。

4月1日生效的新離婚法,育有未滿18歲孩子的父母想要離婚,必須完成一堂30分鐘的線上課程,目的是協助父母和孩子盡可能順利適應新情勢。此外,夫妻離婚成定局前,有3個月反思期間。

丹麥近半數婚姻都以離婚收場,這堂課的目的是幫助改善家人之間的溝通,避免家庭破裂後可能出現的部分最常見困境。

丹麥孩童和社會安全部(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Social Security)在電子郵件中告訴法新社:「這堂數位課程能回答離婚時可能面臨的若干最基本問題。」

如果夫妻未能於3個月反思期間完成這堂課,就無法順利辦妥離婚。這堂課能在網路上,或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進行。

課程內容由哥本哈根大學(University of Copenhagen)研究人員設計,替離婚夫妻可能面臨的17種衝突狀況提供具體解決方案,像是如何替孩子舉辦生日派對、當子女沮喪時如何與他們談心等等。

專家表示,這是很好的第一步,但他們希望能提供打算離婚的夫婦更多諮商。

家庭幫助協會Moedrehjaelpen副主席夏爾德莫斯(Trine Schaldemose)告訴法新社:「這是一個好的開始。」但她指出,這只對「衝突程度不高的夫妻」有幫助。

根據丹麥統計局(Statistics Denmark),2018年有1萬5000對夫妻離婚,相當於去年結婚對數的46.5%。丹麥政府向來擁護孩童和家庭權利,父母可以請1年育嬰假,且普遍提供公共日間托育服務。

去年,約70%丹麥孩童與雙親同住,1980年則為85%。

丹麥夫妻離婚後,共同監護子女的情況越來越常見;許多專家認為,孩童每週輪流與父母一方同住,最能維持親密關係。(譯者:葉俐緯/核稿:劉學源)10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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