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機車當報廢 老翁拆解觸法
2014/5/15 16:03
(中央社記者林瑞益新竹市15日電)一名70歲張姓老翁看見路邊機車遭貼上「占用道路廢棄機動車輛清理處分通知單」,將機車拆解變賣,他說,以為是報廢車輛。
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今天說,警員巡邏經過寶山路一處巷口,原本以為張姓老翁是車輛故障,想要上前幫忙,趨前一看才發現張姓老翁把機車拆到不成車形,且旁邊還有1輛已拆解完成的機車,警方將他帶回訊問,並通知車主指認。
張姓老翁說,因為看上機車上貼有「新竹市政府占用道路廢棄機動車輛清理處分通知單」,以為機車沒人要,所以當場在路邊拆解機車準備變賣,被巡邏警員查獲。
他說,以為路邊被貼單的機車就是報廢車,要趕在環保局來處理之前,先把車處理掉,拆好來賣可以賣到新台幣500至600元。
警方通知車主蘇姓女子到場指認,蘇姓女子表示,她上班都是搭交通車,所以將機車放在路邊1個多月,而且每天經過時都會看一下機車是否還在,對於機車被貼上通知單沒有馬上撕掉,未料只隔1天,車就被拆成廢鐵。
警方呼籲,警方針對廢棄車輛依「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貼通知單,貼單7天後才由環保局依法移置存放,並經公告1個月後才會認定為廢棄車輛,非車主嚴禁私自拖吊。此個案的機車於5月14日被貼通知單,老翁隔天就把別人的機車拆解變賣。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1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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