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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包商盜採砂石 官員收賄喝花酒起訴

2017/7/13 11:04(7/13 11:3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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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13日電)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翁姓政風室主任、工務課李姓課員等人,涉收受包商賄賂、喝花酒,護航包商以疏濬工程名義,圍地盜採砂石,嘉義地檢署今天依貪汙治罪條例等提起公訴。

嘉義地檢署表示,第五河川局翁姓政風室主任、李姓課員等人,於去年1月間利用第五河川局辦理「朴子溪斷面49-51疏浚工程」及「八掌溪斷面39-41疏浚工程」等工程期間,涉嫌收受包商不當金錢、招待喝花酒。

檢方指出,翁、李等人在涉嫌接受或要求林姓承包商、承包商的劉姓員工招待喝花酒後,由林姓承包商以低於底價搶標,標得工標後,再由林姓承包商借用其他公司名義投標,以取得土石標。

翁姓主任等人明知業者違反「採售分離」規定,竟予以掩護,讓林姓業者順利得標,藉此圖利林姓業者,由業者等人盜採、販售朴子溪及八掌溪土石,牟取暴利。

案經嘉義地檢署於今年3月中聲押翁姓主任、李姓課員、林姓承包商、劉姓員工等4人獲准,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分別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公務員職務登載不實罪、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向嘉義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嘉義地檢署表示,檢方在偵辦過程中,發現河川遭不法之徒以疏濬工程名義圍地盜採,但相關承辦公務員竟無動於衷,任由承包商破壞河川、盜採砂石,嚴重危害國土安全,相關主管機關應確實負起督導責任。10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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