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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友LINE訊息 涉妨害秘密罪判拘役50日

2017/9/23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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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3日電)女子小禎(化名)委由謝姓男子送修手機,謝男打開手機發現她與另一名已婚男子傳LINE訊息曖昧,偷拍留存。小禎不滿提告,北院近日依妨害秘密罪判處謝男拘役50日。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內容提到,小禎在民國104年5 月初委由謝男幫忙送修故障手機,未料謝男擅自看告訴人的手機,發現她與另名已婚男性同事間的LINE談話內容有曖昧。謝男未經小禎同意,擅自以數位相機拍下這些非公開的談話內容。

小禎得知後非常生氣,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涉犯妨害秘密罪嫌起訴謝男。

法院開庭審理時,謝男坦認犯行,法官審酌其態度尚可,但未能取得小禎的諒解等情況,認定謝男無故以照相竊錄他人非公開之言論、談話,觸犯妨害秘密罪,近日判處謝男拘役50日,易科罰得金新台幣5萬元。全案可上訴。10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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