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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女職員 財政部前處長獲緩刑

2017/11/3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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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財政部前秘書處長黃麗鯤被控任內在財政部兩度對女職員強吻、襲胸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院日前審酌他坦承犯行,向女方道歉給予賠償金,兩造和解,判他11月徒刑,緩刑4年。

檢方調查,黃麗鯤在民國104年6、7月間,對被害人襲胸、強吻,該名女子事後傳簡訊給友人訴苦。

同年8月17日及26日,黃麗鯤又被控對單獨一人在辦公室的被害人下手,被害人當黃靠近座位時,就將擺在辦公室桌上的手機,開啟攝影功能,把黃的惡行錄下。這名女職員隱忍到黃麗鯤退休後報警提告。

檢方開庭時,黃麗鯤對於被害人的指控一開始否認,辯稱不知道、不記得此事,但當檢方拿出蒐證影片畫面後,黃才改口說是跟被害人感情很好,雖然她在影片中說「不要,不要」,但他認為「女生說不要的意思,就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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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黃麗鯤犯行構成強制猥褻罪2次,3月間提起公訴,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開庭期間,黃麗鯤坦承犯行,向女方道歉並給予賠償金,兩造和解。

台北地院審酌黃麗鯤沒有前科,知所悔悟,應無再犯之虞,10月底依強制猥褻罪判他11月徒刑,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10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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