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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女模命案 兇嫌延長羈押2月

2017/11/19 11:40(11/19 11: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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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9日電)士林地方法院日前開庭審理「南港女模命案」;法官認為被告程宇因涉犯重罪,仍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裁定延長羈押2月,羈押期限至明年1月21日為止。

程宇被控在2月間,經梁姓女友介紹而與被害陳姓女模連繫外拍宣傳照,後來持續以梁姓女友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帳號聯絡女模拍照事宜;2月28日以自己手機登錄梁姓女友臉書帳號,和女模約好3月1日拍照。女模當天赴約後,程姓男子帶她到台北市南港區一處大樓地下室1樓涉性侵殺害。

士林地檢署在6月20日偵結此案,認定程姓男子涉犯竊盜、強制性交故意殺人、強盜、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案件移審到士院,法官在6月22日裁定程宇羈押禁見,至9月21日第一次延押程宇。

由於程宇的2個月羈押期將於11月21日屆滿,士院日前開庭決定是否要第二次延長羈押。

法官認為,程宇曾因案於民國104、105年間屢經通緝,又於本案警詢偵查時,供稱前往台中是要躲藏等語,有事實足認他有逃亡之虞;而且,程宇就強盜及強制性交故意殺死被害人的經過,歷次所述均有不一,也把死者的皮包帶走,並將內容物分別棄置不同地點,可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

法官認定程宇規避刑事審判的進行及刑罰執行的可能性甚高,日前裁定程自11月22日起羈押延長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106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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