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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 馬英九再度行使緘默權

2018/4/27 18:52(4/27 19: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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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7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今天下午傳訊前總統馬英九出庭釐清案情,庭訊近4小時。馬英九庭後表示,在本案偵查程序合法性的疑慮還沒有釐清前,今天仍依法保持緘默。

馬英九是在本週三接受第2度傳訊時,以北檢違反「客觀義務」、「偵查不公開」為由,首度行使緘默權。北檢隨後召開記者會,反擊馬英九有義務針對檢察官問題做出合理說明,並指馬對國民做出不良示範。馬英九今天則指北檢混淆視聽,令人錯愕遺憾。

馬英九說,「雖然台北地檢署傳訊我,我必須要到,但在本案偵查程序合法性的疑慮還沒有釐清之前,在台北地檢署偵辦本案難期公正客觀的疑慮還沒有消除之際,我行使法律賦予我的權利,對於檢察官的詢問,我在今天仍是依法保持緘默。」

馬英九表示,北檢不會不知道,刑事訴訟法第95條規定,「被告得保持緘默」,檢察官在法庭內也有告訴他可以保持緘默,北檢卻在法庭外,誤導國人以為被告對於檢察官的訊問,負有合理說明的義務,更誣指他行使緘默權,是不良的示範。

馬英九說,北檢無視法律的規定,混淆視聽到這種地步,毫不避諱地再一次企圖引導與論,繼續對他做不實的攻擊,除了令人錯愕,更令人遺憾。

國民黨過去遭檢舉賤賣旗下中影、中廣和中視,民國103年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以「查無不法事證」宣布全案偵結,北檢去年重啟調查,迄今已三度傳訊馬英九。(編輯:方沛清)10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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