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老翁竊佔國有地養流浪狗 法院判刑4月定讞

2018/12/4 18:4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4日電)新竹縣林姓獨居老翁竊佔國有地飼養逾百隻流浪狗,一審時被認定無悔意,判刑4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林翁的上訴,仍依竊佔罪判刑4月定讞。

68歲林姓獨居老翁被控自民國104年起,竊佔新竹縣新埔鎮一處國有土地,並於土地上放置水塔、停車棚、貨櫃屋及狗籠,豢養超過百隻流浪狗,並供己居住。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新竹辦事處今年初派員勘查,發現土地遭林姓老翁竊佔,全案因而曝光。

新竹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林姓老翁貪圖己利,未徵得國有財產署同意即竊佔土地,面積達300.74平方公尺,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也未將土地回復原狀,難見有悔意。

一審參酌林姓老翁智識程度為國小畢業,且為低收入戶,依竊佔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案經林姓老翁提起上訴,仍否認犯罪。高院認為,一審判決並無違誤,今天駁回上訴,仍判林翁4月徒刑,全案定讞。(編輯:李亨山)107120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