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魏應充涉逃漏稅 二審判2年不得易科罰金最新更新:2018/12/06 11:03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涉逃漏稅,彰化地院一審認定逃漏稅新台幣6000多萬元,判有期徒刑3年、可易科罰金,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今天改判2年徒刑,但不得易科罰金。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每日新聞不漏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