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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不實人事命令 前彰化和美鎮長緩刑確定

2018/12/2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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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0日電)彰化縣和美鎮前鎮長王水川製作不實人事命令,假意將清潔隊員調為技工,規避原技工屆齡退休後無法補人的規定,二審被判刑1年2月、緩刑3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最高法院新聞稿指出,王水川擔任和美鎮長時綜理人事任用等業務,當時鎮公所的女技工即將屆齡退休,依當時規定技工出缺不補、不得新僱,王水川為規避此規定,指示所屬製作不實人令。

王水川將女技工與清潔隊員互調職缺,因清潔隊員無出缺不補的規定,因此女技工退休後,清潔隊仍可新僱人員,使公所人力不會因此減少,但人令發布後,女技工與清潔隊員仍留在原職,並無異動。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認為,王水川此舉已損害女技工與清潔隊員權益,及影響鎮公所人事管理正確性,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80萬元。

王水川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已依卷存證據資料,詳細敘明判斷理由,判決並無違法,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方沛清)1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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