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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漁船越界扣留48天 重罰及沒入網具後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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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澎湖縣29日電)今年3月越界作業的大陸「閩晉漁05728號」漁船,在沒入全新的起網機、網具等,並繳清新台幣240萬元罰款後,今天午後,包括蔡姓船老大等15人和漁船一併驅離出境,並告知不得再越界。

澎湖海巡隊表示,今天所驅離的「閩晉漁05728號」滾輪式拖網漁船,重達約600噸,是今年3月13日在花嶼西北23.7浬處越界,海巡隊一度擊發霰彈槍才獲得壓制,當時船上有近6000公斤漁獲和4公斤的豬肉,已分別海拋及交由防疫單位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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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隊表示,「閩晉漁05728號」滾輪式拖網漁船是近年來所查扣的越界陸船中,較為大型與新穎的,在扣留48天,繳清240萬元罰款、沒入網具和滾輪式起網機等設備後,將空船驅離出境。

澎湖海巡隊指出,去年共查扣裁罰22艘大陸越界漁船,執行裁罰績效高居全國第一,今年迄今已裁罰8艘,金額達新台幣1410萬元,對於累犯者加重裁罰,絕不寬貸。(編輯:陳俊碩)10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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