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女子加好友側錄隱私照涉勒索 中市警逮1男法辦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4日電)台中市警察局今天宣布偵破網路性勒索恐嚇取財案,男子假冒女子身分在交友軟體尋找不特定男性建立情感,誘騙被害人擺拍側錄全裸性影像及照片,再據以勒索,估近百人受害。
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說明,今年初偵查某起妨害性隱私及恐嚇取財案件時,承辦檢察官積極調閱分析相關資料,認為案情不單純非屬單一個案,於是指揮市刑大科偵隊組成專案小組深入展開追查。
專案小組分析大數據資料發現,犯嫌使用大量人頭電話及工作機,且不時更換作案設備及藏身處,仍被檢警聯手鎖定幕後藏鏡人傅姓男子,於3月底在傅嫌位於台中市的租屋處執行到案,扣得數支手機及銀行存摺,全案警詢後依妨害性隱私等罪嫌,移請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警方進一步釐清全案犯罪手法,發現犯嫌長期透過HEYMANDI匿名交友軟體與LINE帳號「Amber」、「liu」,搭配虛偽的年輕女子照片尋找不特定男性為目標,假冒異性身分降低被害人戒心,密集利用話術建立深厚情感,誘騙被害人依指令擺拍各種姿勢。
警方表示,犯嫌並趁機側錄被害人的全裸性影像及照片,再指示追蹤IG帳號成為好友後,犯嫌立即擷取好友清單,要脅若不支付款項新台幣1萬至6萬元,就將性影像散布給親朋好友,以此手法長期實施網路性勒索,初步清查獲利近百萬元。
警方指出,後續清查出大批被害人受害事證,統計114年下半年已有近百人被害,年齡在18歲至33歲之間,由於遍及全國各縣市,承辦檢察官立即指揮警政署、新北市警察局、嘉義縣警察局、台南市警察局、高雄市警察局、屏東縣警察局等單位,在短時間內迅速完成被害人調查程序,全案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恐嚇取財等罪於7月起訴在案。(編輯:李錫璋)115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