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審大學法 民團提校長遴選納學生代表等5訴求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4日電)立法院明天將審查「大學法」修正草案,多個民間師生團體今天聯合聲明,提出校長遴選委員會納入學生代表席次等訴求,以因應高教環境的劇烈轉變。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本月5日排審「大學法」相關修正草案,多個民間師生團體今天聯合發布聲明,署名團體包括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大學法改革陣線2.0、台灣青年思潮協會、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學生聯合會、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台灣學生自治學會等。
聲明共提出5點修法訴求,首先是不分公私立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都應保障教師、大學部學生、研究所學生的席次,並公開相關會議過程。
第2項訴求是校務會議的教師代表應限定為「未兼任學術與行政主管」的基層教師,同時作為校園最大主體的學生代表席次,應占全體校務會議的1/8到1/5,或是更多(現行是1/10)。
第3項訴求是全盤檢討教師評鑑制度,完整落實校內「三級三審」,杜絕三級三審前的預審、及審後仍有更終局審判的可能。
第4項訴求是保障學生參與各級會議,不限於所有有關學業、生活、獎懲規章制定的會議。在教師事涉性平、霸凌或其他可能改變教師身分的案件時,也應有學生代表參與教師評議委員會。
最後一項訴求是學生自治應在「大學法」中有獨立專章的地位,特別保障地位、空間、財務運作自主。
聲明期待在立法院這個會期結束以前,將「大學法」送出委員會,完成20年來最有共識的修正工作,讓兼具公平正義與時代意義的「大學法」一舉修正通過。(編輯:林恕暉)115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