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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狠父打死14天大男嬰 二審仍判18年徒刑

2020/8/25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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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桃園市林姓男子因出生14天大的兒子半夜哭鬧,竟出手毆打致死,原想草草下葬,但因男嬰母親良心發現告發,整起事件才曝光。二審高院今天駁回上訴,仍判林男18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表示,47歲的林男與郭姓女子交往產子並與另一名林姓女子同居,去年3月26日凌晨1時許,因不滿出生才14天的兒子哭鬧,竟朝嬰兒頭臉摑掌毆打長達10多分鐘,男嬰疑因傷重停止哭鬧,隔天清晨,郭女才發現兒子已明顯死亡。

檢警指出,擔心送醫後恐將面臨刑責,林男竟在兒子肚子蓋上紅色符印後,帶著女友及男嬰屍體一起南下嘉義尋求林男父母處理屍體遭拒,只好帶著男嬰屍體返回桃園就醫,醫院因懷疑男嬰遭虐報警。

檢警調查時,林男及郭女都辯稱在幫男嬰洗澡時,不慎掉出澡盆外摔傷致死。但檢方相驗發現男嬰明顯顏面腫脹、瘀傷死因可疑,林男與郭女事後則將男嬰放在紙箱中草草埋葬。

檢警表示,事隔多月後,郭女因良心不安,打算重新處理男嬰後事,在找葬儀社協助處理時才說出實情,並讓事件真相大白。檢方訊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嫌起訴,至於郭女及林女因涉嫌遺棄致死、湮滅證據等案件則不起訴處分。

一審的桃園地方法院3月間宣判,考量林男有妨害風化前科,5年內再犯屬累犯,且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依法加重其刑,重判林男有期徒刑18年。

案經上訴,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駁回上訴。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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