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泰國移工自製獵槍打鳥加菜 判處2年6月

2022/6/8 14:0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8日電)泰國移工在宿舍內自製殺傷力的獵槍,在堤防道路獵野鳥被警方查獲,他稱要加菜,辯護律師類推原住民可用獵槍,法官認為移工非原住民,判刑2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該移工在台中市大安區的移工宿舍內,用土鏟、廢棄鋼板、廢棄鋼管等材料,自製一把獵槍,可以發射彈丸,具有殺傷力。去年9月7日晚間,在大安區的堤防道路上獵鳥,警方查扣槍枝、鋼珠、工業釘槍火藥。

移工表示,因為想加菜,所以才土法煉鋼自製槍枝打鳥,他的辯護律師說,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容許原住民持有獵槍,應可類推適用此條例。

台中地院法官則認為,考量原住民使用獵槍,是因為有生活上的需要,以法律制裁持有生活必需品的行為,會傷害原住民的人權,但男子為泰國移工並非原住民,文化背景不同,沒有類推適用的道理。

台中地院判處,依非法製造可發射金屬具殺傷力槍枝罪,判處徒刑2年6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萬元,可上訴。(編輯:黃世雅)11106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