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署:倉庫納入實施防火管理範圍 115年生效
2025/9/17 16:19(9/17 16:5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7日電)消防署今天表示,內政部考量倉庫空間廣、火載量大等特性,若發生火災造成場所財產損失,內政部已修消防法把倉庫納入應實施防火管理範圍,並自明年1月1日生效。
消防署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內政部去年9月間已公告「消防法第13條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修正案,把倉庫納入應實施防火管理範圍,並自2026年1月1日生效。
新聞資料提到,考量倉庫空間廣、火載量大、貨物產品種類複雜特性,又因營運態樣多元,火災除造成場所財產損失,恐危害作業人員生命安全,因此針對其管理權人防火管理法定職責,提升類似場所防火安全。
消防署表示,為提升倉庫消防安全,這次修正案經邀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產業及消防機關協商並達共識,且經預告2個月,把倉庫納入消防法規定,也就是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其員工在30人以上的倉庫應實施防火管理。
消防署指出,防火管理的核心目標在於保護自身財產,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建物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依各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業務,提供火災預防工作,且提升初期滅火、避難應變能力。(編輯:張銘坤)1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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