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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研議醫事機構錄影設備指引 成後續稽查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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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衛生局13日邀集相關領域代表召開會議,研議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管理行政指引,盼成為後續稽查、輔導及宣導依據。(台南市政府提供)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傳真 115年5月13日
台南市衛生局13日邀集相關領域代表召開會議,研議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管理行政指引,盼成為後續稽查、輔導及宣導依據。(台南市政府提供)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傳真 115年5月13日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3日電)醫美診所疑似不當設置攝影設備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邀集相關領域代表研議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管理行政指引,將成為後續稽查、輔導及宣導重要依據。

台南市衛生局長李翠鳳會後透過新聞稿表示,針對近期事件,衛生局已將高度隱私空間(涉及身體檢查、私密部位、醫美療程等隱私保障要求更高空間)監視錄影器設置情形列為專案稽查重點,並持續查核執行美容醫學診所、產後護理之家及美容、美體業者。

李翠鳳表示,各醫事機構對於錄影器材設置目的、設置位置、拍攝範圍、告知方式、資料保存與調閱管理等,仍可能存在認知落差,衛生局今天邀集醫療、學界、法律、消費者保護及相關公協會代表召開研商會議,研議更具操作性的工作指引。

李翠鳳說明,未來工作指引將朝「分區管理、事前告知、必要最小、資料保護、責任明確」等原則規劃,公共區域如櫃檯、候診區、走廊等,若基於安全維護及秩序管理需要設置錄影設備,應注意設置目的及拍攝範圍。

她說,涉及診療、處置、檢查、更衣或身體私密部位空間,原則上不得任意設置錄影設備,如有特殊醫療或安全必要,也應具備明確目的、充分告知、取得同意及嚴格資料管理機制,避免錄影設備成為侵犯隱私風險來源。

衛生局補充說明,這次研議工作指引並非只針對醫美診所,而是希望建立適用於各類醫事機構的基本管理原則,讓醫事機構能在合法、合理、必要的範圍內維護安全,也讓民眾在接受醫療服務時,清楚知道自己的隱私權與拒絕權。

衛生局指出,今天會議研商結果將成為後續稽查、輔導及宣導重要依據,協助醫療機構落實自主管理,並將公告於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醫美安心查核專區」。(編輯:李錫璋)1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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