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余正煌涉暴力討債 北檢起訴求刑3年6月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4日電)北檢偵辦調查官余正煌涉恐嚇取財等案,查出他投資失利不滿受騙,遂勾結黑道暴力討債,並私自查詢債務人個資,今天依違反個資法與恐嚇取財等罪起訴,並求處有期徒刑3年6月。
台北地檢署表示,本案被告包括涉犯銀行法的前證券公司副理陳柏銓,軍官侯俊榮,前竹聯幫明仁會南堂成員陳誌全,竹聯幫明仁會總會副會長傅丞胤。
根據起訴書,陳柏銓於民國107年間佯稱可投資上市櫃公司的公司債,利率約2%至10%,並宣稱到期返還本金及利息,收受投資金額共計新台幣6427萬餘元。110年間,因陳柏銓無力支付分潤,投資人才知受騙。
侯俊榮、余正煌、陳誌全多次向陳柏銓恐嚇追討,侯俊榮曾傳訊息稱已有黑道幫派介入,並附對話截圖;陳誌全於110年8月間與陳柏銓見面時,恫稱「現在要的1隻手,20萬就有」等語,暗示掌握親友資訊,脅迫還款。
此外,余正煌透過嘉義第一分局林姓偵查佐、謝姓警員查詢陳柏銓個資,並將其個資做成人物誌,傳送給陳柏銓;余正煌另3度在當時任職的新竹市調查站內以俗稱「天網」的系統查詢陳柏銓個資,並將資料轉傳給侯俊榮。
因余正煌與陳誌全、侯俊榮等人討債未果,遂委託傅丞胤出面;傅丞胤2度將陳柏銓毆打成傷、強制行動,陳柏銓前後還款125萬元。
110年11月間,陳柏銓為躲避追債而南下躲藏,余正煌為找出其行蹤,遂再次委託林姓偵查佐查詢個資。案經檢調今年搜索約談,余正煌共計以70萬元交保,並已調離現職,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檢方認為,余正煌、侯俊榮、陳誌全、傅丞胤犯刑法恐嚇取財、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另,陳柏銓犯銀行法、刑法詐欺等罪,事證明確,今天均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余正煌、侯俊榮身為公務員,不循正途解決債務,卻勾結黑道,嚴重破壞官箴,更擅用公務系統以做私用,踐踏調查官專業與操守,嚴重敗壞公務員廉潔法紀,有損執法公正形象,建請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和3年。
檢方表示,陳柏銓的行為造成投資人財產重大損失,危害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欠缺法治觀念,不應薄懲,求處4年徒刑。
此外,協助余正煌代查個資的林姓偵查佐、謝姓警員,檢方認為,無證據顯示2人參與犯行,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編輯:方沛清)1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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