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刺青店2死縱火案判無期 死者家屬求判死遭駁
2025/10/15 13:51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5日電)屏東一間刺青工作室112年間遭19歲男子許濸雄縱火,造成黃姓老闆夫妻雙亡,屏東地院依殺人罪判處許濸雄無期徒刑,死者家屬上訴求判死刑,但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許濸雄委託黃姓老闆刺青,曾3度前往工作室進行紋身,民國112年10月27日未事先預約便前往工作室,黃姓老闆請求許濸雄離去,雙方發生口角。同年10月29日清晨,許濸雄對工作室外2輛重機潑灑汽油,並以火柴點燃離開現場,火勢瞬間延燒至工作室,黃姓老闆及妻子送醫雙雙不治。
屏東地檢署113年3月依殺人等罪嫌起訴許濸雄,這也是屏東縣首件進入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許濸雄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受害者家屬獲悉後聲明,「期待的是死刑,但是卻不如預期,實在太輕了」。審理期間,許濸雄羈押時會客錄音檔就曾說「出獄後要殺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擔心日後要過著恐懼生活。
全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審結後認為原審量刑並無不妥,昨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審無期徒刑判決,全案仍可上訴。詳細判決理由仍未公布。(編輯:李錫璋)1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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